2017年开始,陵川县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基础上,设立农民工工资预存金,用“两金”+“农民工资预存金”制度为农民工工资政策兜底。按照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项目预算的人工费一次性拨付到人社局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过程中,由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在指定银行申办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按月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交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交建设方及建设方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最后经县人社局核实,通过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类企业,除执行工资预存制度外,继续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提高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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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设农民工资预存制度
2017/09/10 1.0w 阅读 29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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