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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晋城市市本级企业稳岗补贴公示

2017/11/29 1.3w 阅读 86 点赞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69号)精神,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2015年以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未裁员和少裁员,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照此规定,我市对第二批已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12月8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及时向我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反映。

    联 系 人:张玉梅、郭爱红

    联系电话:2022699 2022720

   附件:2017年晋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稳岗补贴明细表(50%).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