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管民办学校730人
(4所学校,招收初中阶段学生)
晋城凤华学校360人晋城市清平初级中学校270人晋城凤兰学校50人晋城北华学校50人
城区390人(4所学校,招收小学阶段学生)
晋城市城区新学道学校180人晋城市城区汇佳小学120人晋城市城区东华学校45人晋城市城区佳育学校45人
泽州县45人(1所学校,招收小学阶段学生)
泽州英杰学校45人
陵川县90人(2所学校,招收初中阶段学生)
陵川县三宝中学60人陵川成才学校30人
相关要求
1.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免试入学的办法。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
3.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小学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初中不予办理调档手续。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