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要求,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阳城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走在前。
二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市全面推进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的要求,依托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实名制平台,继续完善培训信息实名制系统,实现个人培训、就业、取证、增收信息,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监管全覆盖。将全县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基本实现不进不补。
三是完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山西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管理办法。
四是推进培训规范。按照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认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日调度、周汇总、月报告工作制度,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五是实行两目录公布制度。每半年或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次承担财政性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机构和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机构目录,公布指导性的培训项目目录(含急需紧缺工种目录)。认真做好企业、职业院校以及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核备案,做好其他培训机构的遴选确定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将近两年来完成培训任务较好的培训机构直接纳入本年度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各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开展培训。及时向社会公布本级确定承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机构及许可的职业(工种)项目等信息。
六是建立监督指导机制。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质量督导制度,严格开展对培训鉴定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工作。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评估、现场督导与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鉴定全过程实行抽查检查,确保培训鉴定质量。要求各培训鉴定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和报告制度,对培训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确保培训鉴定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