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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防范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告家长和同学书

2023/07/04 3.2k 阅读 358 点赞



晋  城  市  公  安  局
晋  城  市  教  育  局防范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告家长和同学书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繁发生,诈骗方法手段不断翻新升级,且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成员出现低龄化趋势,大量在校学生被诈骗犯罪分子诱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不仅严重影响校园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还会对涉事学生的未来人生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为帮助我市学生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涉“两卡”违法犯罪是当前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所谓“两卡”除电话卡、银行卡外,还包括微信、QQ等个人虚拟通信账户以及支付宝账号、易支付等网络金融账户。“两卡”必须实名登记,自身使用,买卖、租借“两卡”均属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您确保合法使用您的“两卡”。

2.请勿轻信各种利益诱惑。不要相信聊天群、视频直播、贴吧中传播的所谓租号卖号赚钱、一夜暴富、快速赚钱等违法宣传、广告。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或参与帮助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或通过网络进行拉人、刷单、引流等行为实施违法犯罪,这些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一旦违法,遗祸终生。

3.对于出租、出售、出借电话卡的,将只保留一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新卡;对出租、出售、出借和购买银行账户的,五年内不能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同时纳入个人征信管理。

4.实施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予以行政处罚。此类行为属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分并记录在档案,会影响今后升学与就业。

5.请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异常行为,如发现周围同学从事涉“两卡”违法犯罪或异常消费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老师或拨打110、96110举报。

6.请家长切实承担好监护责任,了解孩子近期网络社交情况,防止孩子参与违法犯罪。家长将本人的手机卡、银行卡给孩子使用,出现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监护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校园的平安和谐,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不做事不关己的局外人,管好自己,管好孩子,管好自己的“两卡”,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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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