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和《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9号)规定,经山西省工伤预防厅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度晋城市第一批工伤预防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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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目标 |
申报单位 |
实施范围 |
实施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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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项目 |
提升各行业工伤预防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增强职工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达到各行业企业工伤发生率显著降低,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的目标。 |
晋城市应急管理资格考试中心 |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
2023年12月底完成 |
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项目 |
特此通告。
晋城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