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我市第一批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

2024/01/21 6.7k 阅读 137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

强化对非学科文化艺术类

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规范培训机构培训行为

现将全市范围

2024年第一批非学科文化艺术类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白名单”:证照齐全且运行正常的培训机构)

公布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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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将不定期更新

对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

一律严肃查处

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并将其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温馨提醒


为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家长学生:


一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合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有效证照即《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内容、办学地址等须与办学许可证审批项目一致。


二要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要慎重缴纳培训费用。非学科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严禁培训机构直接接受个人转账或收取现金,费用全部交至专用监管账户,资金直接转入第三方托管银行,并索要缴费凭证。培训机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四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按照规定,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真诚欢迎广大家长和关心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各界监督指导,若发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行为,可向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晋城市:0356-2057555城   区:0356-2029957泽州县:0356-3039708高平市:0356-6911821阳城县:0356-4666927陵川县:0356-6205288沁水县:0356-702225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