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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在晋城”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 晋城市民政局

2025/11/14 3.6k 阅读 488 点赞


今天上午

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

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组织召开

“‘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在晋城”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晋城市民政局 

李芬芳: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继续参加由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在晋城”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苗丽,请她介绍“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成就,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胜,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世静。


首先,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苗丽作介绍。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苗丽: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很高兴通过发布会的方式,和大家作现场沟通交流,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十四五”时期,晋城市各级民政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深入落实,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践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着力将民政的“民生清单”变成百姓的“幸福清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民生兜底保障网更加严密


困难群众保障方面,我市基本建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十四五”以来,我市持续提高保障标准,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9480元、7860元,相较于2020年,我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增长4.6%和7.9%,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二,仅次于省会太原。过去五年我市年均保障4.9万名困难群众,年均发放救助资金约3亿元,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困境儿童保障方面,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纳入保障和关爱服务范围。连续提高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05元、2110元,相较于2020年,分别增长了40.5%、40.67%,年均发放资金715.8万元,有效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同时我们深入推进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工作,全面排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心理辅导、安全教育等关爱帮扶活动,五年来惠及困境儿童1.2万余人次。


残疾人福利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效落实,“十四五”期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7亿元,惠及残疾人204.12万人次。另外,我们还创新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尽力为残疾人提供更为贴心便捷的服务。


二、老龄和养老工作更加贴心


据统计,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15万人,占比达到23.98%。“十四五”以来,我市坚决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持续推进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着力打造“晋享颐养”服务示范品牌。截至目前,我市备案住养型养老服务机构83所,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52所,设置各类养老床位1.77万张,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见成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监测评估试点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今年先后在全国推动发展老年人旅居康养服务专题座谈会、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继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后,市社会福利院等2个单位又被全国老龄办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4名养老机构负责人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民政部官方公众号“中国民政”、省政府晋政信息刊发我市养老服务经验,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始终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老龄工作方面,率先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补贴标准全省领先,年均为4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4000万元;在成功创建7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基础上,今年又有5个社区入选创建名单;与省新时代老龄事业和产业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聘请全国养老领域顶尖专家组建智库;深入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及“敬老月”系列活动;率先启动晋城市新时代“三晋银龄行动”、晋城市“敬老月”银龄集市暨重阳节敬老主题活动,积极创建银龄基地、银龄驿站等活动阵地,组建老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活动;在晋城广播电视台开设“六十岁 正青春”专栏,让“银发力量”在新时代焕发绚丽光彩,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局面。


养老服务方面,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养老服务制度环境。在全省率先颁布了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率先编写《晋城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相继出台《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办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搭建起体系完备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框架。补齐硬件短板,夯实养老服务基础网络。率先实现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对乡镇敬老院提质升级,发展15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管理办法,全市38个新建住宅小区共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4万平方米,为全省树立了标杆;依托老旧社区现有办公用房或其他闲置场所,高标准打造了26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其中省级评定的15个机构全部获评优秀;今年的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包括新建改造4个社区养老工程、6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6个标准化社区食堂,11月底前将全部建成完工。打造562个老年助餐点,辐射周边老年人群开展助餐服务;对371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提供膳食供应、休闲娱乐、保健服务等服务,形成“区域性养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模式,让老人不出社区(村)享受到便捷贴心的养老服务。推进智能升级,赋能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大力推行“互联网+养老”,建成晋城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效整合资源,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老人在家中通过手机下单或拨打电话,就能享受到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六助”上门服务,累计服务6.7万人次,满意率达到98%。为全市4000名困难老年人免费配备智能应急设备,为1500户困难老年人完成家庭床位适老化改造,用“小改造”托起了老年人的“大幸福”。同时,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实现养老院院长和护理员全员培训,并举办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给予重奖,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专项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更加完善


婚姻服务方面,“十四五”以来,累计办理婚姻登记7.34万对,全面实行“全国通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婚俗改革持续深化,文明健康婚俗风尚正加快形成。地名服务方面,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命名乡村地名2748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1039个,安装乡村楼门(户)牌16.93万块,有效服务百姓出行、助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1159个;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644万元;动员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完善基层治理服务等方面投入资金1.08亿元,引进投资5.5亿元,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助力发展的作用。殡葬服务方面,率先实现县级行政区域殡仪馆运营全覆盖,今年底将建成县乡村三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87个,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持续加大;出台火化奖励政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国家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基础上,对逝世后选择火化的我市其他城乡居民,予以4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再予以1000元奖励;累计发放惠民殡葬补贴128.07万元,惠民殡葬持续推进。慈善事业方面,“十四五”以来,我市各慈善组织和机构通过多种方式累计筹集发放善款善物约1.2亿元,帮扶困难群众近10万人次,“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慈善氛围日益浓厚。福彩销售方面,福利彩票销售11.15亿元,筹集市级公益金9951万元用于养老、助残、济困等公益事业,累计投入250万元资助500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如既往严格践行民政职责,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坚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努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谢谢大家!


李芬芳:


下面,请记者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我市再次提高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请问此次提标是基于哪些考虑?标准制定过程是怎样的?这对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胜:


感谢您的提问。大家对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的关注,体现了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对民生保障事业的重视。下面,我就今年标准调整的相关情况作更加详细的说明。


今年,晋城市民政局、晋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6月份起,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948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5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786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45元。同时,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按照1.3倍进行提高。今年提标后,我市保障标准在全省位居第二,仅次于省会太原。


在提标时,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坚持共享发展理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成本发生变化,适时调整保障标准,是让困难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6号)要求,低保标准确定调整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脱离实际、不超越阶段。我们严格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综合考虑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与财政部门共同协商、严谨测算,在此基础上提出提标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联合发布。


三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此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的增幅7.38%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6.76%;既考虑到逐步缩小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客观差异,不盲目追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


提标文件发布后,我市市、县两级民政、财政部门提高站位、强化落实,从6月起全部按照新标准发放资金。今年累计为3万余名困难群众发放2.26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同时,我想补充一下,除了按时足额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外,民政部门一方面还加强动态监测与精准识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另一方面推动“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提升救助实效与温度,致力于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坚实、更有尊严的保障。


记者:我们了解到,我市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配建率达到100%。请具体介绍一下“四同步”机制是如何运作的,以及它对于满足老年人社区养老需求有何重要意义?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世静: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注。您提到的“四同步”机制,确实是我市在破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难题、夯实居家社区养老基础方面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和关键抓手。所谓“四同步”,是指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具体来说,自2022年1月《晋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以来,在项目规划阶段,自然资源部门会依据规划条件,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明确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或规划要点,随后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组织住建、规划、民政共同对新建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这项工作取得的实效是明显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8个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明确了配建内容,累计配建养老服务用房面积超过1.4万平方米,实现了100%的配建率。这意味着,未来这些小区的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


“四同步”机制的意义非常重大。首先,它从源头上解决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地块、难配建”的瓶颈问题,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支撑。其次,它有力推动了基本养老服务就近可及,老年人可以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获得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意愿。最后,这项工作的系统性推进,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晋城经验”,树立了标杆。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已配建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记者:请问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什么最新进展?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胜:


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殡葬改革的关键支撑。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取得了以下突破性进展:


在殡仪馆建设方面,我市新建了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个县级殡仪馆,并全部正式投入使用,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行政区域殡仪馆全覆盖目标,实现了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便捷办理身后事的基本愿望。


在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方面,我们构建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服务网络。在县级层面,除城区由市级公益性骨灰堂覆盖外,新建了5个县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在乡村层面,年底前182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将全部建成。


这些设施的全面建成和投入使用,将为广大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一是实现了“逝有所安”。提供了规范、便捷的火化、安放场所,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二是有效减轻群众负担。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将突出公益属性,服务价格将更加亲民、惠民,结合我市新出台的有关惠民奖励政策,切切实实为群众身后事“减负”。三是引领绿色文明新风。这些新建设施严格按照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标准建设,有利于引导群众从散埋乱葬向集中规范、节地生态安葬转变,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调度督导工程进度,并重点抓好已建成殡葬设施的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确保这一民生工程真正发挥惠民效益。


记者:我们关注到,我市已编制《晋城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请问出台这一规划的背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它将如何影响未来我市养老服务的供给格局?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苗丽:


您提的这个问题关乎我市养老事业的长远发展。编制《晋城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主要基于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科学预测未来我市养老需求,促进养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我们在对中心城区现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全面分析、对未来养老需求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总体用地布局,提出直至2035年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方案、配置标准和空间落点,规划主要包括3项预期性指标和2项约束性指标。在预期性指标中,至2035年,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为0.2平方米;机构养老设施护理型床位占比为80%;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90%。在约束性指标中,至2035年,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面积为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超过500户则每500户不少于30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150平方米;已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面积,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同时,在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面,至2035年,中心城区范围内共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155处,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40处,社区养老设施115处,总床位达9465床,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90%以上。


《规划》出台将深刻影响未来我市养老服务的供给格局:第一,将成为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未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预留、项目审批提供权威依据,确保服务设施的落地有章可循。第二,优化设施布局,力求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广覆盖,让老年人在15分钟生活圈内就能便捷地享受到养老服务。第三,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模式的协调发展,推动养老与医疗、康复、文化、旅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为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打造“晋享颐养”的服务示范品牌。


李芬芳:


提问到此结束,各位记者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采访需求可在会后与我们联系。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支持,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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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