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建立良好的教育生态
市教育局
在暑假期间
向全市广大公、民办教职员工发出
弘扬高尚师德师风
树立良好教师形象
倡议
一、依法执教,以身立教。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因材施教,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以身作则,传递正能力,用一言一行影响学生,激发学生内在正能量。
二、不接受家长的礼金礼品和吃请,立足岗位,积极奉献。“传道、授业、解惑”是从教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不收受家长礼金、礼品或吃请,不辱没社会、家庭对我们的信任。
三、不进行营业性家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的自我素质修养是学生严格审视的对象,影响他们一生的成长。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知识,出售自己的人格,坚决抵制“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的诱惑,做热爱学生、育人为本的“四有”好老师。
违反以下准则和规定的行为
都将被严厉查处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
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
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小编选取了部分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一起来看

一、福建省福州市华伦中学多名教师参加学生家长付费的宴请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7月,该校陈某等9名教师参加初三毕业班学生聚餐,并收受了价值人均400多元的礼品,费用均由学生家长分摊,事后退还了礼品和餐费。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该9名教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降低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对其中1名党员教师给予诫勉谈话,对其他8名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对分管校领导和年级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
二、江苏省盐城市向阳路小学教师朱某某收受学生家长钱物问题。2022年9月,朱某某收受学生家长钱物的清单被网曝,经查属实。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撤销教师资格、调离原工作单位的处分。免去其所在学校校长、政教处主任相应职务,进行政务立案。
三、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年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市教育局还开通
接受师德师风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
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实行“零容忍”
并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
严厉查处


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强烈的责任感高尚的职业情操践行师德师风承诺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针对部分教师顶风违纪的情况市教育局将严肃处理 坚决惩处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查处使违规者付出代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